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櫻花動漫經營者被判刑2年3個月

日本內容海外流通協會報道,櫻花動漫°經營者於 2023年10月14 日被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以刑事案件提出調查。 2024年12月13日,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一審判決,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,併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;以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,併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。 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年3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1.5 萬元。該男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,但在2025年7月4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的二審中,一審判決被維持,判決最終生效。

發佈於 07-3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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